收費標準
- 澎湖縣澎湖海洋資源館(以下簡稱本館),為有效管理本館門票收入, 特訂定本要點。
- 參觀本館民眾一律憑票入館,門票種類及票價規定如下列:
- 全票:三十
- 半票:十五元
- 團體票:二十元
- 免費票:請參閱免費優待條件
- 門票實施對象如下列:
- 全票:一般社會人士
- 半票:6-12歲兒童、學生並持有教育部立案具正式學籍學校有效學生證者
- 團體票:十人(含)以上一般團體
- 免費優待條件如下列:
- 身心障礙人士
- 本國籍及外國籍年滿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和持有榮民證之榮民
- 6歲(含)以下之兒童
- 持有觀光局核發之導遊證、領隊證者
- 持有記者證者
- 因業務需要入館洽公或執行公務者
- 本縣校外教學之學校團體。需於參觀日前一週發公函申請,公函需註明參觀日期及時間、預定停留時間、參觀人數、聯絡人姓名及電話
- 門票使用須知:
- 凡購買半票者得出示證件等相關證明
- 免費票之身心障礙者、老人、導遊、領隊等得出示相關證明
- 門票限本人使用,不得重複使用
- 門票限當日有效,持有門票者可當日多次入館
- 購票後經由工作人員驗票始得入館參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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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0-01-06